老人们寓居用房应包含卧室、卫生间等空间,老人们公寓还宜包含起居室、厨房、 阳台等空间;共用效劳用房应包含厨房、餐厅、共用小厨房、共用澡堂、洗衣房等;医疗用房应包含医务室、调查室等;健身活动用房应包含活动室(含阅读、室)、健康室等;行政辅佐用房应包含办公室、仓库、接待室、小卖部等空间。
开办养老院,不再需门审批
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,设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,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门申请社会服务机构登记,同时向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。门应当书面告知养老机构运营基本条件,以及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。县级以上地方门要不断提高服务便利化水平,逐步实现申请登记养老机构线上“一办”、线下“只进一扇门”、现场办理“多跑一次”,大限度方便申请人办事。
随着我国对养老服务业的不断重视、民间力量对养老服务业的不断介入,以及养老服务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,养老机构的发展模式将逐步走向“集约型”,未来养老机构将会更加注重服务的质量,更加注重服务的人性化和亲情化发展,通过服务质量**市场,通过亲情化、人性化的服务树立品牌。
老年人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,身体健康状况不断下降。这导致了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呈现以下特点:一是服务需求内容丰富;二是服务需求在专业化方面不断递进;三是服务需求更加注重就近、便捷,更加注重服务的可获性和可及性。相较于集中居住的养老机构服务,更符合老年人心理和服务需求特点的是在熟悉的社区获得连续性、综合性的服务。未来,随着我国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和养老服务网络的不断建立和完善,机构、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将是必然趋势。